企业等级: | 普通会员 |
经营模式: | 生产加工 |
所在地区: | 湖北 武汉 |
联系卖家: | 尹经理 先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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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司地址: | 武汉市洪山区珞瑜东路佳园路慧谷时空20楼 |
管道沉放完成后,应检查下列内容,T型工作井,并做好记录:
1)检查管底与沟底接触的均匀程度和紧密性,管下如有冲刷,工作井,应采用砂或砾石铺填;
2)检查接口连接情况;
3)测量管道高程和位置。
底拖法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:
1)管道(段)底拖牵引设备的选用,顶管工作井,应根据牵引力的大小、管材力学性能等要求确定,且牵引功率不应低于牵引力的1.2倍;牵引钢丝绳应按牵引力选用,其安全系数不应小于3.5;所有牵引装置、系统应安装正确、稳定安全;
2)管道(段)底拖牵引前应对基槽断面尺寸、轴线及槽底高程进行测量复核;发送装置、牵引道等设置满足施工要求;牵引钢丝绳位于管沟内,中继间,并与管道轴线一致;
3)管道(段)牵引时应缓慢均匀,牵引力严禁超过牵引力和管材力学性能要求,钢丝绳在牵引过程中应避免扭缠;
4)应跟踪检查牵引设备运行、钢丝绳、管道状况,及时测量管位,发现异常应及时纠正;
5)及时做好牵引速率、牵引力、管位测量等沉管记录。
预制钢筋混凝土管的沉放应符合下列规定:
1 干坞结构形式应根据设计和施工方案确定,构筑干坞应遵守下列规定:
1)基坑、围堰施工和验收应符合现行《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》GB 50141、《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》GB 50202等的有关规定和设计要求,且边坡稳定性应满足干坞放水和抽水的要求;
2)干坞平面尺寸应满足钢筋混凝土管节制作、主要设备、工程材料堆放和运输的布置需要;干坞深度应保证管节制作后浮运前的安装工作和浮运出坞的要求,并留出富余水深;
3)干坞地基强度应满足管节制作要求;表面应设置起浮层,保证干坞进水时管节能顺利起浮;坞底表面允许偏差控制:平整度为10mm、相邻板块高差为5mm、高程为±10mm;
顶管的顶进工作井、盾构的始发工作井的后背墙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:
1 后背墙结构强度与刚度必须满足顶管、盾构允许顶力和设计要求;
2 后背墙平面与掘进轴线应保持垂直,表面应坚实平整,能有效地传递作用力;
3 施工前必须对后背土体进行允许抗力的验算,验算通不过时应对后背土体加固,以满足施工安全、周围环境保护要求;严格执行规定的数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