企业等级: | 普通会员 |
经营模式: | 生产加工 |
所在地区: | 湖北 武汉 |
联系卖家: | 尹经理 先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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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司地址: | 武汉市洪山区珞瑜东路佳园路慧谷时空20楼 |
采用水面浮运法,分段沉放管道(段),水下连接接口时,应符合下列规定:
1)分段管道水下接口连接形式应符合设计要求,沉放前连接面及连接件经检查合格;
2)采用管夹抱箍连接时,工作井顶管施工,管夹下半部分可在管道沉放前,由潜水员固定在接口管座上或安装在沉放管段的下部;两分段管道沉放就位后,将管夹上半部分与下半部分从合,并由潜水员进行水下螺栓安装固定;
3)采用法兰连接时,两分段管道沉放就位后,法兰螺栓应全部穿入,排污工作井,并由潜水员进行水下螺栓安装固定;
4)管夹与管道外壁、以及法兰表面的止水密封圈应设置正确;
预制钢筋混凝土管的沉放应符合下列规定:
1 干坞结构形式应根据设计和施工方案确定,构筑干坞应遵守下列规定:
1)基坑、围堰施工和验收应符合现行《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》GB 50141、《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》GB 50202等的有关规定和设计要求,且边坡稳定性应满足干坞放水和抽水的要求;
2)干坞平面尺寸应满足钢筋混凝土管节制作、主要设备、工程材料堆放和运输的布置需要;干坞深度应保证管节制作后浮运前的安装工作和浮运出坞的要求,并留出富余水深;
3)干坞地基强度应满足管节制作要求;表面应设置起浮层,保证干坞进水时管节能顺利起浮;坞底表面允许偏差控制:平整度为10mm、相邻板块高差为5mm、高程为±10mm;
浮式沉井落河床后,应尽快下沉,并使沉井达到保持稳定的深度;随时观察沉井的倾斜、移位及河床冲刷情况;
采用井内抽水强制下沉时,井上人员应离开沉井;
沉井如由不排水转换为排水下沉时,抽水后应经过观测,襄阳工作井,确认沉井已稳定,方可井下作业;
采用套井与触变泥浆法施工时,套井四周应设置防护设施;沉井下沉采用加载助沉时,工作井拉桩,加载平台应经过计算,加载或卸载范围内,应停止其他作业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