企业等级: | 普通会员 |
经营模式: | 生产加工 |
所在地区: | 湖北 武汉 |
联系卖家: | 尹经理 先生 |
手机号码: | 15172321577 |
公司官网: | gaoliang.tz1288.com |
公司地址: | 武汉市洪山区珞瑜东路佳园路慧谷时空20楼 |
工作井施工应遵守下列规定:
1 编制专项施工方案;
2 应根据工作井的尺寸、结构形式、环境条件等因素确定支护(撑)形式;
3 土方开挖过程中,电力工作井,应遵循“开槽支撑、先撑后挖、分层开挖,严禁超挖”的原则进行开挖与支撑;
4 井底应保证稳定和干燥,并应及时封底;
5 井底封底前,应设置集水坑,坑上应设有盖;封闭集水坑时应进行抗浮验算;
6 在地面井口周围应设置安全护栏、防汛墙和防雨设施;
7 井内应设置便于上、下的安全通道。
浮式沉井,在船上或支架平台上制作时,对船舶或支架平台的承载力应进行验算;
在严重流冰的河流上,进行沉井施工必须避开流冰期。确实不能避开时,应将沉井井顶下沉至冰底面的安全水位;
沉井施工中,严防船舶及漂流物等的撞击。通航的河道,应与港监部门联系,办理有关水上施工的手续,设置导航标志,在水流斜交处,工作井施工,应备有导航船引导过往船只,缓慢安全驶过施工区;
沉井水下混凝土封底时,工作井设备,工作平台应搭设牢固,导管周围应设栏杆,平台的荷载除考虑人员和机具重量外,还应考虑漏斗和导管堵塞后,装满混凝土时的悬吊重量。
管道沉放完成后,应检查下列内容,并做好记录:
1)检查管底与沟底接触的均匀程度和紧密性,管下如有冲刷,湖北工作井,应采用砂或砾石铺填;
2)检查接口连接情况;
3)测量管道高程和位置。
底拖法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:
1)管道(段)底拖牵引设备的选用,应根据牵引力的大小、管材力学性能等要求确定,且牵引功率不应低于牵引力的1.2倍;牵引钢丝绳应按牵引力选用,其安全系数不应小于3.5;所有牵引装置、系统应安装正确、稳定安全;
2)管道(段)底拖牵引前应对基槽断面尺寸、轴线及槽底高程进行测量复核;发送装置、牵引道等设置满足施工要求;牵引钢丝绳位于管沟内,并与管道轴线一致;
3)管道(段)牵引时应缓慢均匀,牵引力严禁超过牵引力和管材力学性能要求,钢丝绳在牵引过程中应避免扭缠;
4)应跟踪检查牵引设备运行、钢丝绳、管道状况,及时测量管位,发现异常应及时纠正;
5)及时做好牵引速率、牵引力、管位测量等沉管记录。